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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您的工资,您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并可能加付赔偿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2025-4
劳动争议主要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两大类。权利争议是指因劳动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比如工资、工时等;而利益争议则是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条款的解释等。简单来说,权利争议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利益争议则需要双方协商..
2025-3
在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定解除的时间点通常依赖于实际发生的事实和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存在迫使其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法或不当行为,例如用人单位的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在这些行为发生后合理时间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劳动者在提出..
对于业务人员加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支付加班费,一般情况下,业务人员都不属于责任制的,也就是不设有加班费一说,但周末加了班的,可以在平日的工作时间进行调休。当然,按劳动法律法规来说,员工超时上班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其加班费。所以职能部门人员,企业..
已经依法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拖延支付工资,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同时,如果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说明的..
答:《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答:根据2008年1月15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516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故用人单位不能再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用人单位可以将这些处罚方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转换为用人单位的..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解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 97 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一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该继续履行。这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