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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5/2/5 9:43:16 回复人:胥律师(助理) 访问量:505
一名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该员工被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且未获得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员工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付工资、赔偿损失,并恢复其职位。公司则辩称,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公司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律师指出,即使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有合法理由,并遵循法定程序。律师强调,用人单位不能仅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供具体的不符合要求的事实和证据。此外,即使在试用期内,员工也有权获得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或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有权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且未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的做法属于非法解雇。法院支持员工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未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恢复员工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