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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张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经过法院审理,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公司得知此情况后,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家属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因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已符合该法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有权依据此规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此外,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员工的刑事犯罪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选择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是合理且合法的。
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此案后,驳回了张某家属的仲裁请求。本案的判决再次明确了员工在触及刑事处罚时,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既是对员工行为的惩罚,也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