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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信息 | 劳动合同变更与续订的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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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8年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提出续订合同,但希望降低李某的薪资。李某不同意降薪,公司便提出变更合同条款,包括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李某认为这些变更超出了合理范围,于是拒绝接受。公司随后单方面终止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判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降低薪资和变更合同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并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某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