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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5/7/4 13:56:05 回复人:胥律师(助理) 访问量:114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简称”劳鉴委”)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依据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即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即护理等级)进行评定,并对停工留薪期延长、辅助器具配置等事项进行确认的法定程序。这个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的重要依据。
法律点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至二十八条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组织、程序、时限以及对结论不服的救济等作出了规定。伤残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