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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5/6/4 9:57:04 回复人:胥律师(助理) 访问量:35
1.确认单位过错:首先要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确实符合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之一。
2.收集证据: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针对不同的过错情形,需要收集不同的证据。例如:
。拖欠工资:工资条、银行流水、催要工资的沟通记录。
未缴社保:社保部门的查询记录、工资条上未扣社保的显示。
o劳动条件差:照片、视频、同事证言、向单位提出改善要求的记录。
o规章制度违法:规章制度文本、因该制度受处罚的记录。
3.书面提出解除: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称”被迫辞职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明确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哪一项或几项规定,并清晰地陈述单位的具体违法事实。同时,明确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有)、经济补偿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4.保留送达证据:确保将该通知书有效送达给用人单位,并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单、单位签收回执、邮件发送成功及已读回执等)。
重要提示:如果您打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由于这类案件往往需要较强的证据支持和法律适用判断,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业人士,确保操作得当,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与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相同(通常按N计算,详见第二部分Q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