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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5/4/30 15:03:13 回复人:胥律师(助理) 访问量: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您未签订劳务合同,该条款可能不完全适用。尽管如此,建议仍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可能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