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60078589

我要咨询

所有信息 | 快递员工作期间猝死,谁来买单? 

访问量:31

李某自2020年起在一家物流公司担任快递员。2023年,李某在物流站点整理快递准备出发时突然去世。李某的家人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李某与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庭审过程中,物流公司提交了与王某签订的承包协议以及李某写的辞职书,试图证明自2023年起,公司已将若干片区的快递业务外包给王某,李某在2023年离开物流公司后,由王某聘用在承包的站点继续从事快递收发工作,因此李某去世时的身份并非物流公司的员工。法院经审理认为,物流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根据案件证据,可以确认王某是物流公司的员工,其承包站点并进行快递收发的行为是物流公司内部经营和管理方式的调整,物流公司作为独立的用工主体的地位并未发生变化。因此,法院判决确认李某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