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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次数,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张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时,公司与其约定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该公司的试用期安排是合法的。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对试用期长度的限制。超过法定试用期长度的约定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