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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时常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机构,其是否应当受理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赵先生在一家餐厅工作多年,但餐厅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赵先生因工伤事故提出赔偿要求,餐厅拒绝承认与赵先生存在劳动关系。赵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因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在上述案例中,赵先生与餐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