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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5/2/7 9:15:08 回复人:胥律师(助理) 访问量:196
2023年,某互联网公司员工张某因长期加班未获得相应的加班费,与公司发生纠纷。张某声称,在过去的一年里,他经常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费,也未安排补休。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及赔偿。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加班费的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并可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张某提供了加班的证据,包括工作日志、加班申请记录等。律师指出,公司若无法提供合理的未支付加班费的理由,将承担支付加班费及赔偿的法律责任。同时,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张某确实存在加班事实,而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张某加班费,并根据张某的请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