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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说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赔偿的,这是真的吗?
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权利是几乎一样的。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和公正的考核过程。
您:那我们怎么能赢呢?
我:庭审中要关注两个关键点。首先,询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是否与您确认过。其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考核过程和结果的证据。
您:如果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考核过程不公正呢?
我:如果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考核过程主观而不公正,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单方面决定您不符合条件。试用期考核应该是客观且可量化的,比如业绩、出勤率等。
您:明白了,那我们怎么证明这些呢?
我: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合法合理的证据,那么他们就无法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您就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