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60078589
我要咨询
网站首页
特邀律师
律师团队
业务服务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招募信息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特邀律师
律师团队
业务服务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招募信息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法律资讯
所有信息 | 本市各级劳动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诉讼应诉的规定
访问量:717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规范本市各级劳动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活动,促进劳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 本市各级劳动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
上一篇:
广东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下一篇:
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